全国委员会结束会议期间,常务委员会领导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作业,施行全国委员会确认的使命,同意全国委员会委员的改变、补充或吊销,会员的接收、退出或处分;决议常务委员会委员、全国委员会副主席的调整,并提交全国委员会会议同意。
常务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半年举办一次,由主席招集,也可由主席托付副主席招集。
常务委员会下设书记处。书记处由和书记若干人组成,人选由主席提名,经常务委员会经过。书记处在常务委员会领导下掌管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日常作业。
常务委员会设置若干作业委员会和专门委员会,帮忙审议需经常务委员会审定的有关事项。
全国委员会委员和常务委员会委员应爱惜荣誉,遵守纪律,仔细履职。全国委员会委员接连两次无故缺席全国委员会会议,没有正常履职的,一般应辞去全国委员会委员职务;常务委员会委员三次无故缺席常务委员会会议,没有正常履职的,一般应辞去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。
由于严峻违纪遭到查办或遭到刑事处分的,吊销委员职务,一起停止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资历。